粤辉科技: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粤辉科技资讯
2020-03-18 19:59: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3-18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7713 证券简称:粤辉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粤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广东粤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9 年 3 月 18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共 5 人,实
际与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

公告编号:2020-014
股股东承诺: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异议股东可以就股份转让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
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含电子邮件)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1.自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后 5 个转让日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20-014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宋莉

联系电话:0769-88890123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南坊焦利工业区广东粤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粤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