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9
广东粤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2018年4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承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目录
声明......2
目录......3
释义......5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7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9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0
五、本次交易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10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治理情况、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的变动情况......11
七、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况......12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12
九、交易各方及股票认购对象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12
十、本次重组前的股票发行情况......13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 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监管要求......13 十二、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已作出妥善安排......13十三、本次发行不构成股份支付.........................................................................................14
十四、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14
十五、本次发行不存在代持......15
十六、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15
十七、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持股平台......15
十八、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15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7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17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20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21
四、相关协议和承诺的履行情况......22
五、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23
第三节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结论性意见 ......24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24
二、律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25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粤辉科技、公司、股份
公司、本公司 广东粤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东莞市粤辉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身
湖南万祺、标的公司 湖南万祺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韩德辉、黄庆林持有的湖南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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