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8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837709 证券简称:西宝生物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西宝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宝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等议案,并提请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终止挂牌相关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 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 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实际控 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以异议股 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以公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12 日)的《股东名册》
记载的信息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33
(2)未参加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等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以下简称“回购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股东,则视为该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公告编号:2020-033
联系人:区文彩
联系电话:021-58183720
联系邮箱:health@seebio.cn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国际医学园区芙蓉花路 118 弄 2 号楼
西宝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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