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证券代码:837708 证券简称:普尼朗顿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12月11日披露了《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2日起暂停转让。自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同时与交易对方协商、沟通重组方案。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信息披露文件。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收到股转系统下发的《关于重庆普尼朗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信息披露的反馈问题清单》,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已对问题清单进行回复;股转系统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就首次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更新,并于2018年7月27日发出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同时,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4日恢复转让。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8年8月20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进入实施阶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普尼朗顿通过向樊立立、秦杨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定州市中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州中邦”或“标的公司”)100.00%的股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102053号),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定州中邦总资产账面值为243,981,389.40元,总负债账面值为142,317,817.23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01,663,572.17元。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3月28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8]第162号《评估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定州中邦100.00%股权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10,943.02万元,评估增值为776.66万元,增值率为7.64%;定州中邦100.00%股权的收益法评估值为11,256.14万元,评估增值1,089.78万元,增值率为10.72%。根据本次价值分析目的,经综合分析,价值分析人员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较为全面合理且更切合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即定州中邦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总价值为11,256.14万元。
以上述标的公司审计结果和交易标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州中邦的整体作价为10,600.00万元,即定州中邦100.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0,600.00万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2日起停牌。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8年1月11日、2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2018-003);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分别于2018年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5月3日、5月10日、5月17日、5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2018-006、2018-007、2018-008、2018-009、2018-011、2018-018、2018-021、2018-022、2018-024)。
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5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信息披露的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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