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龙铁纵横(北京)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2日龙铁纵横(北京)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及其报告内容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关于对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过程及其报告内容的独立意见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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