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关于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及持股情况变动公告
肯特催化资讯
2020-04-27 16: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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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837696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及持股情况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0日,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议案,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472号),确认公司此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250,000股。公司己完成此次股票发行认购相关程序,并己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将于2020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2,500,000股增加至58,750,000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章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



公告编号:2020-040



比例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投资者应当按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公告。挂牌公司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或控制权变动的披露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己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挂牌公司可以简化披露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导致公司未参与本次发行的原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1 项飞勇 25,500,000 48.5715% 25,500,000 43.4042%



2 郭燕平 9,500,000 18.0952% 9,500,000 16.1702%



3 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 9,069,000 17.2743% 9,069,000 15.436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



4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500,000 4.7619% 2,500,000 4.2553%

伙)



5 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 930,000 1.7714% 930,000 1.5830%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



6 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 0 0.0000% 3,310,000 5.6340%

限合伙)



7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 0 0.0000% 2,940,000 5.0043%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项飞勇直接持有公司48.5714%的股份,其配偶郭燕平直接持有公司18.0952%的股份。此外,项飞勇及其配偶郭燕平通过其共同实际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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