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6
关于对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
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歌酒庄),
注册地址: 宁夏贺兰山东麓贺兰县金山生态葡萄产业园(110
国道 1218 里程碑处) 。
田生良,男,1972 年 4 月出生,原歌酒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党军, 男, 1986 年 1 月出生, 原歌酒庄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原歌酒庄有以下违规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司法冻结
2019 年 6 月 21 日,原歌酒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
生良持有 1180 万股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
的 35.15%。如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截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 原歌酒庄已
补充披露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2017 年, 原歌酒庄发生诉讼 2 笔,涉诉累计金额 840 万,
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4%。截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原歌酒庄已补充披露上述诉讼。
原歌酒庄未及时股份被司法冻结、重大诉讼的行为违反
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
规则》)第 1.5 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规则》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条、第四十八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
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原歌酒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田生良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 第 1.5 条的
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党军违反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五)—股权质押、冻
结信息披露》的规定,对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司法冻结负有责
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
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原歌酒庄及田生良、党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
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 等业务规则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同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特此告诫你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及时改
正违规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
库。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 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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