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关于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主办券商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关于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收到反馈意见后,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歌酒庄”)与主办券商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落实,现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请公司补充说明2014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下是否适用净资产收
益率的计算,如不适用,请公司修改相关披露文件(包含反馈回复、督查报告)。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予以核查。
回复:
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再次核查了说明书、反馈督查报告等相关申报文件,公司两年期净资产收益率均按照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计算,由于2014年公司净资产为负,故2014年度该指标无意义,主办券商将上述表述问题进行了修改,并补充披露于说明书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六、最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简表”、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重大变化及说明”及反馈督查报告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况之“四 最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简表”中。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签字盖章页)
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的签字盖章页)
项目负责人:________
罗美辛
项目组成员: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罗美辛 任洁 马昊 于晓佳
内核专员:________
陈朝晖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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