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居: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喜乐居资讯
2017-05-10 16: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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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0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7657 证券简称:喜乐居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喜乐居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喜乐居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乐居”或“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股转公司”)《关于对浙江喜乐居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202号)(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启动的股票发行,于2016年



12月19日完成缴款认购,共募集资金4,690,692.53元,目



前尚未取得股份登记函。截至2017年1月22日,公司共计



使用募集资金2,055,427.41元,用于支付材料款、设计费、



房租及水电费等日常经营性支出,目前尚未归还。



公司的上述行为系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发行募集的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一条第(四)项“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规定,属于股票发行违 公告编号:2017-018



规行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股转做出如下决定:



对浙江喜乐居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五个转让日内,向我司提交书面承诺。



承诺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措施和行为保证。



收悉上述《自律监管措施》后,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于监管函规定时间前向股转公司提交书面承诺。同时,公司专门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再次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格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喜乐居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8



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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