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6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7655 证券简称:森日材料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日上午9点。
预计会期0.5天。
公告编号:2019-023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网络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和美工业园3期9栋公司会议室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充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主要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森日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泰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补充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公告编号:2019-023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日上午8点半
(三)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和美工业园3期9
栋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波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四方埔村1号1栋、C
栋厂房
电话:0755-36518061
传真:0755-28805428
邮箱:libo@squaresilicone.cn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公告编号:2019-023
(三)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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