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1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7645 证券简称:应达利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本市场计划路径,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以更有效的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进一步专注于产品研发、产品扩产和业务拓展。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动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等议案,并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33
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一致。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有异议股东,本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不低于其获取公司股权的初始成本且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价格及收购方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异议股东未在终止挂牌后十五日内与公司联系股份转让事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持有异议的股东可联系公司,同时参加召开的股东大会。联系人:陈英梅,联系电话:0755-29128386,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腾丰一路2号应达利电子厂厂房。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
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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