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达利: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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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1 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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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31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7645 证券简称:应达利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腾丰一路2号应达利电子厂厂房D栋第三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惠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提名章梅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公告编号:2018-030

公司董事陈健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为稳定公司治理架构,特提名章梅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此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章梅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章梅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本次选举为董事更换选举,新任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履行职责,新任董事会成员任职之前,仍由原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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