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做市股票(九州量子)回售 约定变更的公告
做市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做市股票:九州量子,证券代码:837638
涉及情形:回售约定变更
一、 股票受让情况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2 月 27 日与浙江九州量子控股有限
公司签订协议,从浙江九州量子控股有限公司处受让股票 九州量子 (证券代码:837638)100,000 股。
二、 回售约定情况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2 月 27 日与浙江九州量子控股有限
公司对股票回售作如下约定:
甲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九州量子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郑韶辉
(一)做市库存股回售的数量与价格
1、本协议约定的回售做市库存股(以下称“协议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 000 股,并根据九州量子权益分派孳生的送、转股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回
售数量以甲方书面回售通知为准。甲方可视交易情况发出单次或多次书面回售通知。
2、本协议约定的做市库存股回售价格按本次认购价格(【3.95】元/股)加上按每年 6.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所计算的利息之和确定。具体计算方式为:P=M×(1+6.8%×T/365)。其中 P 为每股回售价格,M 为本次认购价格,T 为甲方取得目标公司做市库存股股票当天至乙方回购甲方所持有的协议股份当天的天数。若标的公司存在现金分红,则相应的股份回售款应当扣除甲方已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
(二)做市库存股回售触发条件
乙方承诺:满足以下触发条件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将做市库存股回售给乙方,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回购甲方持有的做市库存股。
(1)因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报表及资料的内容以及公开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存在重大遗漏等情形,致使甲方决定停止对目标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服务的;
(2)因目标公司资金占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致使甲方决定停止对目标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服务的;
(3)目标公司将股票交易方式变更为非做市交易情形的;
(4)目标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
(5)目标公司被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目标公司因被收购或者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甲方决定退出做市;
(7)目标公司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的申报工作,且未能以上市公 司重大重组方式实现标的公司股份在上述证券交易所间接公开上市交 易;
(8)其他因目标公司的原因,致使甲方决定停止对目标公司股票提供做 市服务的。
(三)担保承诺
丙方明确并承诺,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股份回购义务提供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支付股份回购款、迟延支付股份回购款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违 约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义务,保证期间为乙方 回购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做市商单次约定的回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受让的股份数量。做市商不存在对做市申报或成交价格、数量、金额进行承诺等可能影响做市报价的情形。做市商与挂牌公司股东作出回售的约定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 回售约定变更情况
2024 年 7 月 3 日, 为了实现尽快对原有回售协议的履约,首创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九州量子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上述约定做出如下变更:
一、当乙方因资金紧张、可能触发短线交易等原因无法按期履行回购义务 时,为实现履约并尽快完成回购,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可以由乙方指 定第三方回购方代为履行原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乙方之义务;乙方应确
保第三方回购方的资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股转公司规则;采用盘后大 宗方式回购的,每次交易前乙方应书面并盖章告知甲方第三方回购方的 信息,且交易须经甲方同意。
二、原协议 4.3 条中,差额部分经甲、乙方协商约定,可以在相应转让完 成后 3 个交易日内,一次或多次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承诺: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回购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 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受让协议股份的合法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本次回购事宜完全基于上述第三方回购方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 示、回购支付的款项资金是其合法拥有并可支配的资金。
四、乙方指定第三方回购方履约的,如截止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第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