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9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7637 证券简称:新基地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新基地产业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依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东莞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新基地力玛互联网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15.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莞市新基地力玛互联网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95.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2020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末 期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分 别 为
77,507,502.10 元和 48,396,638.24 元。本次交易金额为 1,987,500.00 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6%和 4.11%,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1-018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总经理吴飞审批通过了公司拟以 1,987,500.00 元的
价格,购买东莞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市新基地力玛互联网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15.00%股权的决定。
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属于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由总经理决策,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司向东莞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股权后,尚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南163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 B 栋B-201、
202、203、204 室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南 163 号新基地 360 互联网产业园 B 栋
B-201、202、203、204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8
法定代表人:何美萍
实际控制人:麦默
主营业务:研发、销售、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数码产品、
网络产品;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弱电工程设计、安装;网络信息技术
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大数据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发布、
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批发业、零售业;软件开发;网页设计;市场营销策
划;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1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东莞市新基地力玛互联网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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