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明利: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绿明利资讯
2020-04-28 16: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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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7634 证券简称:绿明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由武汉绿明利环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需要参加会议的请按照通 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出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34 绿明利 2020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江岸区香港路 145 号科技综合楼 B 栋 15 层 2、3、5 室会议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10)
(二)审议《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原定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现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并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上午 8:30-9:00 时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龙

联系地址:江岸区香港路 145 号科技综合楼 B 栋 15 层 2、
3、5 室会议室。

电话:027-82909577

传真:027-82909577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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