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药业: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拓普药业资讯
2022-04-29 16: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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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837631 证券简称:拓普药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31 拓普药业 2022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程建锋、田夏洁律师参加。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88 号拓普药业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003)、《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2-004)。

(四)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对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
红,以现有股本 4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125 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权益分派议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编制了《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的发展规划,董事会编制了《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2022 年经营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的发展规划,董事会编制了《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十一)审议《修改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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