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药业:长城证券关于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拓普药业资讯
2022-04-25 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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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5


长城证券关于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城证券作为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现场审计工作由上海分所负责,目前上海疫情相当严峻,部分区域实行了封控,而会计师事务所在封控区域内,人员无法上班,部分必需要现场操作的工作无法进行,故预计无法按期出审计报告,导致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年报和相应报告,具体恢复正常经营的时间将根据上海政府疫情管控的要求做出相应安排。

截至目前,疫情不利影响尚未消除,公司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未能按期完成,预计无法按照预期时间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审计工作受到疫情影响,因而相关年度审计报告、年报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不能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年报披露;公司预计可以在 2022 年 5 月 16 日之前完成年报
披露,具体会结合上海疫情防控措施有所调整。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拓普药业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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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了对拓普药业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度,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尽早披露公司年度报告,主办券商已经安排专人负责,并与拓普药业保持及时沟通,督促其全力推进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张润泽

联系方式:18504721226

挂牌公司联系人:谢再法

联系方式:13587939758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长城证券
2022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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