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体育: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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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1 17: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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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11



证券代码:837629 证券简称:万国体育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万国天骐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1月16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1月14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上海世博会有限公司诉北京万国天骐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上海天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缴纳反诉诉讼费通知书,于2019年7月11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沪0115民初2420号。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反诉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世博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庆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陶勇/朱莉、上海世聚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反诉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天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郑文锋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陆懿颖、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关于上海世博会有限公司(原告)与上海天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被告)签署的《非洲联合馆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根据2017年3月上海市委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涉案房屋所在地块被纳入世博园区后滩区域规划范围,将全部用于建成世博文化公园。原告认为被告超期占用涉案房屋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并对世博文化公园的建设施工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被告认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于2011年9月做出的《关于同意世博会非永久性场馆及配套设施延续使用的批复》已明确告知原告涉案房屋在内的原世博会非永久性展馆及配套设施仅可延续使用5年(即到2016年9月止)。而原告在明知涉案房屋实际可租赁使用期限至多为9个月(即2016年9月)的情况下,一直欺诈误导被告涉案房屋至少可以使用至2019年12月31日,致使被告损失惨重,原告该行为已严重侵害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遂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

(四)反诉的请求及依据:

1、反诉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返还被告已支付的租金人民币10,430,000元;

(2)请求判令原告返还被告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3)请求判令原告赔偿被告损失人民币49,620,000元;

(4)请求判令原告承担反诉诉讼费。

2、反诉的依据:

(1)《关于同意世博会非永久性场馆及配套设施延续使用的批复》;

(2)《非洲联合馆租赁合同》;

(3)《非洲联合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4)《关于研究世博园区后滩区域规划建设等事项专题会议纪要》;

(5)《关于合同终止的函》。

(五)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天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于2019年2月12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缴纳反诉诉讼费通知书、于2019年3月25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唤原被告于2019年4月16日下午13:45前往法院交换证据的传票,于2019年7月11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沪0115民初2420号。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年7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2019)沪0115民初2420号,判决结果如下: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反诉被告,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反诉原告,以下简称被告确认双方签订的《非洲联合馆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租赁合同”)于2017年6月30日解除;



二、原、被告双方确认上述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被告已支付至2017年3月31日,原告不再向被告收取2017年4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房屋租金或使用费;



三、被告应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迁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69号(原非洲联合馆)并将上述房屋返还给原告,被告承诺返还上述房屋时上述房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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