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万国天骐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万国天骐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国体育,证券代码:837629,以下简称“万国体育”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问答(三)》”)等文件的要求,对万国体育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取得股份登记函的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万国体育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取得股份登记函的股票发行共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经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发行股份数额不超过70万股(含70万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7,500.00万元(含人民币17,5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250.00元/股,实际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前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15,000.00万元,缴存银行为公司交通银行北京林萃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061203018010097670,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会验字[2017]4538号”验资报告。
2017年8月14日,公司取得《关于北京万国天骐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078号), 确认本次股票实际发行600,000股,其中限售600,000股,不予限售0股。公司在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14日存款余额不低于15,000.00万元,公司在此期间未使用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由上所述,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本次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存放于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万国天骐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林萃路支行
银行账号:110061203018010097670
按照《问答(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次会议,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安排缴款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1日,并于该期间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元,截至2017年8月14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函,公司募集资金缴存余额为150,000,000.00元,因此,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22,957,520.55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途
1、根据公司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开设新场馆、开展体育装备业务:其一,把握市场机遇,加快业务布局,快速复制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在全国各地开设击剑培训馆和体育综合体,实现用户数的快速增长;其二,围绕客户需求,开展体育装备业务,主要是击剑相关装备的生产。
2、2017年9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9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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