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爱智威机器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ST智威资讯
2018-02-08 16:15: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天津爱智威机器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天津爱智威机器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并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天津爱智威机器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1)请公司补充披露业绩大幅增加的原因,并结合采购、产能、人员等情况进一步分析收入增加的合理性。(2)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产能利用率、投入产出比、人员情况等补充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说明采取了哪些尽调措施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并发表专业意见。



2、报告期内,2013年度、2014年度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较小;最近一期,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



(1)请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及期间费用情况,补充披露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并披露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合理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2)请公司对可预见的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补充分析,包括并不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的可持续性、研发能力、行业空间、公司的后续市场开发能力、市场前景、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竞争优势、期后合同签订情况及收入确认情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取现金流能力等期后财务指标分析。(3)请主办券商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判断依据。



3、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请公司:(1)结合销售价格及单位成本的内外部影响因素的变动情况分析并披露各项毛利波动的原因;(2)结合同行业情况、公司自身优劣势等分析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请披露原因。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毛利水平以及波动是否合理;(2)针对公司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各组成项目的划分归集是否合规发表意见,并针对公司报告期内收入、成本的配比关系是否合理核查并发表意见。



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采购金额较大。请公司:(1)结合交易的决策程序、内容、目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可比价格等要素,定量及定性分析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未来是否持续;(2)如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请量化分析并披露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并披露对关联交易的规范措施,并作重大事项提示;(3)如报告期关联交易占比较大,分析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并披露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完整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发表专业意见,并着重说明对关联交易真实性的核查方法及程序。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的履行及规范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人员为2人。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



内公司财务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2)说明财务机构设置情况、财务人员是否独立,并结合财务人员数量、执业能力、公司业务特点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的财务人员是否能满足财务核算的需要。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1)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购货与付款循环、生产循环、筹资与投资循环、货币资金循环等五大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结合职责分离、授权审批、内部凭证记录等核查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公司会计核算基础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说明在尽职调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与公司内控及会计核算相关的主要问题以及后续规范措施,并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发表专业意见。



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及营业收入比重较高。



请公司:(1)结合收款政策、客户对象、业务特点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水平以及占当期收入的比例的合理性;(2)存在长期未收回款项的,请披露原因,并结合客户资信情况说明可回收性;(3)报告期内或期后有大额冲减的,请公司披露冲减原因;(4)结合同行业公司以及公司自身特点分析坏账计提政策的谨慎性;(5)说明期后收款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坏账政策是否谨慎,并结合应收账款期后收款情况核查收入的真实性,结合收入确认依据核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7、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及波动金额较大。请公司:(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