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6
广州证券
(现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州证券(现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近期,主办券商多次通过移动电话、微信、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与盛世传媒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主动进行联系但均未获得其回复。
2、截止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盛世传媒依旧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的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应
在披露股票停牌公告后,此后应当至少每 10 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截止目前,经主办券商多次催促,依旧未能获得本次盛世传媒需要编制的相关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存在无法按时披露 2019 年年报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若不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含 6 月
30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同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盛世传媒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风险,公司目前股票仍处于被停牌的状态,盛世传媒若不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挂
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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