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1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37621 证券简称:决策者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决策者经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上海决策者经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星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星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
公告编号:2019-002
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洽谈确定为准,回购价格不低于取得的成本价。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方式
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洽谈确定为准,回购价格不低于取得的成本价。
(三)回购申报方式
异议股东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以发送给公司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或邮寄为准,该回购申请材料需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相关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投资款银行流水或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2
(四)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星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终止挂牌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回购。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星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晶
联系电话:021-68407631
传真:021-68407632
邮件:janes@cdmc.org.cn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16号华滋奔腾大厦B-1301室
特此公告。
上海决策者经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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