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9
公告编号:2017-047
证券代码:837613 证券简称:安生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11月 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17年
11月 28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情况
1、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注册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9-1号(3-2-1)室。
拟变更后注册地址为(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宁波市海曙区中宪巷8号。
2、章程修改情况
修改前: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9-1号(3-2-1)室。
第四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公告编号:2017-047
和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
上(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提供担保除外),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
与关联人发生的低于本条第二款规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拟修改为(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海曙区中宪巷8号。
第四十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
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依据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均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三、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47
本次注册地址的变更以及章程的修改,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安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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