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8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7611 证券简称:德芯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将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计划和发展规划,制订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资格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秦伟、刘云平、臧敦刚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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