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8
证券代码:837601 证券简称:天瑞电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3 年 9 月 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湖北天瑞电子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湖北省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 8 号。
第五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精益求精,不断创新,致力于成为卓越的信号采集与传输解决方案提供商。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量传感器、互感器、智能变送器、电源模块、工业电器、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物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工程、通讯设施、电力输配电保护测控系统的生产、销售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序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号 (万股) (%)
1 金波 1530 净资产折股 46.36
2 何斌 1470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12 44.5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