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公告编号:2023-083
证券代码:837601 证券简称:天瑞电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金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何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总经理
鲁兵红 其他(前持股 5%以上股 无
东)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83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7 年 9 月,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电子”)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金波、何斌为方便未来减持,向鲁兵红转让部分股份,该交易形成股权代持。鲁兵红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金波股份 290 万股、何斌股份 2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数的 14.85%,交易价款总计 6,713,000 元。2018 年 6 月至 2023 年 4
月,金波、何斌指使鲁兵红对外转让股份。截止 2023 年 4 月 26 日,鲁兵红代金
波持有股份 1,413,551 股,代何斌持有股份 662,258 股。
2023 年 4 月 27 日及 5 月 5 日,鲁兵红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代持股份还原,
并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解除上述所有股权代持协议。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天瑞电子未及时披露上述股权代持情况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 年 2 月 8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波、何斌,持股 5%以上股东鲁兵红未将股份代持事项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股份代持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2021 年 11 月 15 日
修订)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天瑞电子、金波、何斌、鲁兵红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83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6 号
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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