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嘉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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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 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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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7598 证券简称:绿嘉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关于对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



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8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嘉股份”);



2、傅连刚,绿嘉股份董事长,代理董事会秘书;



3、阳信欧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集团),绿嘉股份控股股东;



4、丁振颜,绿嘉股份实际控制人;



5、李伟,绿嘉股份原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2、关于对外担保,未能及时履行公司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3、发生多起诉讼,导致股份冻结,厂房、土地、银行账户等财产被查封,



公告编号:2019-016



绿嘉股份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且法院已裁定受理,绿嘉股份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控股股东欧亚集团、实际控制人丁振颜利用对挂牌公司控制地位优势,未经审议程序获取挂牌公司对其债务提供担保,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傅连刚及李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绿嘉股份



截至2019年4月30日,绿嘉股份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2012年1月至2018年12月,绿嘉股份发生18笔对外担保,涉及金额26,808万元,其中挂牌后发生16笔,金额19,808万元。以上担保事项,绿嘉股份未能及时履行公司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绿嘉股份因贷款逾期或被权利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合计发生27起次诉讼事项,并先后被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股份,查封厂房、土地、银行账户等财产。以上事项,绿嘉股份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5月29日,控股股东欧亚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8年6月7日,法院裁定受理。以上事项,绿嘉股份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绿嘉股份未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傅连刚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



绿嘉股份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违规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和第4.1.2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9-016



2、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傅连刚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



3、控股股东欧亚集团、实际控制人丁振颜利用对挂牌公司控制地位优势,未经审议程序获取挂牌公司对其债务提供担保,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违规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和4.1.4条的规定。



4、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伟任职期间,挂牌公司发生多起违规担保和信息披露违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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