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5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7598 证券简称:绿嘉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一)(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8月25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8月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浩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丁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傅连刚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山东正鉴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丁振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公告编号:2019-009
姓名或名称:魏德栓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25日,原告与被告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嘉股份”)签订《租赁物买卖合同》及《售后回租合同》,约定绿嘉股份为融通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将自己拥有的设备出售给原告,同时向原告以融资租赁形式回租使用,绿嘉股份逾期支付多起租金,原告认为绿嘉股份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绿嘉股份向原告支付已到期租金(第17、18期)306944.44元;2、判令被告绿嘉股份向原告支付已到期租金的逾期违约金8594.44(暂计至2018年6月20日),以及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自每期租金应付之日开始计算,按年利率24%为标准计算,届时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3、判令被告绿嘉股份向原告支付提前到期租金(第19期至36期)2762499.96元;4、判令被告绿嘉股份向原告支付律师费61500元;5、判令被告绿嘉股份向原告支付担保费4709元;6、判令被告丁振颜、魏德栓对绿嘉股份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如有):
无
(六)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1、2018年8月2日,立案;2、2018年9月13日,开庭。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9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判决,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寻求解决方案。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判决,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寻求解决方案。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在收到诉讼文件后,未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披露上述情况。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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