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嘉股份: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绿嘉股份资讯
2018-11-13 17:50: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1-13


公告编号:2018-077
证券代码:837598 证券简称:绿嘉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5月30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5月25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如适用)无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傅玉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宋殿友、袁金平、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嘉股份”)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傅连刚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炳芹张浩、山东正鉴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吴克俊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公告编号:2018-077
姓名或名称:丁振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炳芹张浩、山东正鉴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傅连刚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炳芹张浩、山东正鉴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未偿还借款,借款金额500万元,绿嘉股份、吴克俊、牛波、丁振颜、傅连刚等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借款人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以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5月24日起至归还本息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224000元,为在平安保险公司获取诉讼保全保单支出的保险费1万元;3、依法判令被告绿嘉股份、吴克俊、牛波、丁振颜、傅连刚对1、2项诉讼请求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律师代理费、保险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如有):

(六)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2018年10月30日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691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77
本案件若被担保方无法偿还借款,公司作为担保方,财产将可能被强制执行,公司可能被进行信用惩戒,进而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件若被担保方无法偿还借款,公司作为担保方,财产将可能被强制执行,进而对生产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8年10月30日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691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丁振颜、傅连刚、吴克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傅玉兰借款本金497.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以497.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被告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丁振颜、傅连刚、吴克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保险费10000元、律师代理费224000元;3、被告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丁振颜、傅连刚、吴克俊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阳信欧亚集团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原告傅玉兰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43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3438元,由被告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吴克俊、丁振颜、傅连刚负担52928元,由原告傅玉兰负担510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