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公告编号:2018-056
证券代码:837598 证券简称:绿嘉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九)(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6月4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5月28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如适用)无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滨州市北海新区正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吴明春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嘉股份”)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傅连刚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山东正鉴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18-056
姓名或名称:山东卢斯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宋玉敏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22日,绿嘉股份于原告处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3年11月22日至2014年11月21日,月利率2.6%。山东卢斯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偿还借款。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依法判令绿嘉股份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自2013年3月8日至还清止的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月利率22‰);被告山东卢斯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 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如有):
无
(六) 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2018年5月28日,案件受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判决。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56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判决,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判决,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在收到诉讼文件后,未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披露上述情况。
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件。
山东绿嘉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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