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力科技:公司章程
川力科技资讯
2022-05-23 1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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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3


证券代码:837581 证券简称:川力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自贡市川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自贡市川力实业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自贡市川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9 号

邮政编码:643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600,000 元(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公司的《营业
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摩托车、汽车零配件、
粉末治金制品、机械密封材料及产品开发,销售电子仪器、五金、建材、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办公用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械加工、摩托车维修;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本企业生产摩托车与汽车的零配件、粉末冶金制品、机械密封材料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以上范围应经许可经营项目未获许可前不得生产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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