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4
客户安吉金鹏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度和2015年度分别拖欠我
司运费73,000. 00元和293,631. 46元。合计总金额人民币366, 631. 46
元。
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委托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对
该笔坏账进行了追讨。对安吉金鹏实业有限公司多次追偿无效,经查
询该公司涉多起诉讼,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放弃该项款项的
收回,对其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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