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广东宏辉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广东宏辉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现对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主办券商”)
推荐的广东宏辉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请公司:(1)结合行业发展、可比公司及公司产品是否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等,分析业绩波动是否合理及最近一期扭亏为盈的原因;(2)结合公司期后的订单获取情况,分析业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
2、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名番石油有限公司发生经常性关联方采购交易。请公司:(1)结合交易的决策程序、内容、目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可比价格等要素,定量及定性结合分析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未来是否持续,并补充披露。
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
3、请公司:(1)结合经营模式等补充分析并披露存货波动原因。
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
4、报告期内,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既是公司客户,又是公司供应商。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与该公司交易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上述单位虚增收入的情形,并发表专业意见。
5、以上问题均为第一次反馈未作答或未完全作答的问题,请主办券商对相关问题未作答或完全作答的原因作专项说明。
说明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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