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明智能: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润明智能资讯
2020-12-21 16: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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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1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837551 证券简称:润明智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扬州润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润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君基、杨汉青于 2020年 12 月 21 日签署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承诺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内容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公司审议本次终止股票挂牌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出席)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三)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四)股东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该等行为的后果已经消除的除外;


公告编号:2020-033

(五)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六)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
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七)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价格

二、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 )。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
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
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高邮市横泾镇三郎庙 36 号 邮编:

225634 联系电话:0514-85838485 传真:0514-85838480 联系人:何汝存

扬州润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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