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1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37547 证券简称:佳明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7月2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7月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全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吴昆(公司法务人员)、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龚政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被告欠原告人民币¥3970967.36元,2018年6月12日及8月2日在被告授意下,原告以向被告借款的名义分别从被告处追回了
公告编号:2019-036
两笔人民币50万元,合计人民币100万元。余款人民币¥2970967.36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零玖佰陆拾柒元叁角陆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壹年期贷款利率6%计算,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利息应为: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捌佰贰拾贰元伍角伍分﹙¥:
222822.55元﹚。以上两项本息合计为: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叁仟柒佰捌拾玖元玖角壹分﹙¥:3193789.91元﹚。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零玖佰陆拾柒元叁角陆分﹙¥:2970967.36元﹚,利息: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捌佰贰拾贰元伍角伍分﹙¥:222822.55元﹚,以上两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叁仟柒佰捌拾玖元玖角壹分﹙¥:3193789.91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五)案件进展情况:
2019年7月9日已交一审诉讼费16175元。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年7月9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立案,判决结果如下:
目前此案件刚立案,尚未判决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目前此案件刚立案,尚未判决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未受到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一定程度上充实公司财务现金流。
公告编号:2019-036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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