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弘光能: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辉弘光能资讯
2018-11-29 16: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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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29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7546 证券简称:辉弘光能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浙江辉弘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1日9时30分。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公告编号:2018-035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辉弘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小力、陈庆力、赵承未、胡岩春、赵海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
(二)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
根据公司资本市场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

由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现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一切事宜。


公告编号:2018-035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议《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为维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必要时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至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在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回购有效期限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之日起30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五)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王俏珍、赵福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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