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弘光能: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辉弘光能资讯
2017-11-08 19: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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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07

证券代码:837546 证券编号:辉弘光能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浙江辉弘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方:浙江辉弘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让方:卓步银



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卓步银。



交易价格: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衡量是否构成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两个指标: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6年度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众环审字(2017)030011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列示2016年度公司期末合并资产总额为98,796,698.60元、期末合并净资产总额为60,335,478.05元。



子公司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经营,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0元。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



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5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姓名:卓步银,男,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49%的股权。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手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新建路390日安小区18栋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2017年2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情况:浙江辉弘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卓步银持有49%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应说明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卓步银均尚未对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实际出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卓步银,交易价格为0元。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公司尚未对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实际出资,江西益弘太阳能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经营,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0元。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以具体协议签署的条款为准,过户时间为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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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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