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4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37541 证券简称:利昌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利昌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利昌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利昌科技,证券代码:837541)自 2020 年 1 月 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公司预计股票恢复转让
日期不晚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
披露的《北京利昌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公告编号:2020-006
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布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停牌期间,公司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2020 年 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告编号:2020-004)。
根据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经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ZZGP2020020020 的《受理通知书》。
公司已于2020年2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利昌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申请
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目前,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正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查阶段。由于该事宜尚需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查同意,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份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将根据相
公告编号:2020-006
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昌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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