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2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7541 证券简称:利昌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利昌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定的实施日起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08。
公告编号:2019-00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0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第15号)。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财务追溯调整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具体变动影响科目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497,937.50
公告编号:2019-008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账款 10,497,937.5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1,289.74
其他应收款 51,289.74
固定资产 119,916.32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 119,916.3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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