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玖悦:国金证券关于ST玖悦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风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ST玖悦资讯
2020-07-13 16: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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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13

国金证券公司关于上海玖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见证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金证券公司作为上海玖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 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事长、实际控制人等 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 ST 玖悦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到律师现场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会议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到律师现场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不符合前述规则之规定。
四、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多次提醒公司聘
请律师见证,但公司仍未聘请到律师现场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进行见证和出具法
律意见书,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国金证券
2020 年 7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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