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5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7533 证券简称:金恒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省金恒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金恒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淑娟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公告编号:2018-01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截止2018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2,614,189.3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832,329.91元。资本公积为3,159,990.20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3,159,990.2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0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1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本次转(送)股合计10,000,000股,送股和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计算、登记结果为准,本次转(送)股涉及股本变更,公司须针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告编号:2018-01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审议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省金恒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吉林省金恒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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