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物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格力物业资讯
2024-01-04 17: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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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4


证券代码:837530 证券简称:格力物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
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和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会前的准备工作、会中的记录工作、会后的材 料整理、归档、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二章 会议的通知和召开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会及符合相关条件的股东提交的提案,由提案人或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应当在会前由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董事会秘书认为提案内容不充分或形式不规范时,应提请董事长要求提案人进行修改、补充。

对于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内的提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成规范的会议文件,并分送各董事;对于不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内的提案,董事会秘书应当向提案人说明理由,由提案人撤回提案。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案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条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至少十日和三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但紧急情况下,在确保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可以出席会议的前提下,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会议通知的送达时间为:

(一)专人递送时,以面交收件人或收件人委托的代收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

(二)以传真方式送达时,以发出传真的时间为送达时间;

(三)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时,以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

(四)以手机短信方式送达时,以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

第十一条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二条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或不履行职责时,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主持。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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