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7505 证券简称:华奥传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提供服务:2018年度,公司预计向北京东方浩阳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接受关联方服务:2018年度,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预计向公司提供舞美设计服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董事于峰为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执行董事。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于峰为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执行 公告编号:2018-002
董事,董事于峰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北京东方浩阳文 北京市东城区东绦胡同 有限责任公司 于峰
化传媒有限公司 7号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于峰为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执行董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提供服务:2018年度,预计向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接受关联方服务:2018年度,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预计向公司提供舞美设计服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根据文化传媒行业公允市场价格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公告编号:2018-002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与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同,但都属于文艺演出等活动舞台服务的重要内容,两个公司之间的主营业务存在互补性。公司与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着合作共赢的目的进行合作。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京东方浩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根据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内容的公允市场价格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存在向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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