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车股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眉车股份资讯
2022-03-25 16: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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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25


证券代码:837497 证券简称:眉车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避免及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下同)。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监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证券联络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
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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