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837467 证券简称:蓝标电商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4,663,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红星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红星支行
公告编号:2018-043
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为2年,提款期1年,单笔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授信到期日,并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协议书》,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北京银行红星支行、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同意公司关联方为以上贷款和担保事项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内容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熊鲲先生以其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松岩先生以其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3)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华新蓝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508,112股作为质押;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4)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蓝色光标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北联伟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所有的现已形成以及未来5年内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其配偶、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松岩先生及其配偶、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联伟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蓝色光标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反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7,155,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霍尔果斯华新蓝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所代表股份数为37,508,112股。
(二)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北京银行红星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及提款事宜的
公告编号:2018-043
议案》
1.议案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全权办理申请授信、银行提款、担保及反担保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7,155,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霍尔果斯华新蓝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所代表股份数为37,508,112股。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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