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标电商:收购报告书(更正公告)
数聚智连资讯
2017-10-25 15:33: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0-25

证券代码:837467 证券简称:蓝标电商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0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统



官网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收购报告书》,



由于该公告存在更正事项,本公司现予以补充更正。



《收购报告书》中“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三、本次收购



涉及的相关协议及主要内容——(四)蓝色光标与其他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蓝色光标与杭州险峰、深圳险峰和苏州宏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2、蓝色光标与深圳明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原公告内容为:



1、蓝色光标与杭州险峰、深圳险峰和苏州宏强于2017年9月15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杭州险峰、深圳险峰和苏州宏强同意以人民币3.21元/股的价格,即合



计人民币陆仟零叁万贰佰壹拾(RMB60,030,210)元的总价款(“转让价款”),合计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公司的18,701,000股股份(“目标股份”)。各投资人分别受让的股份如下表所示:



主体 购买目标股份数量(股) 转让价款(元)



杭州险峰 9,350,000 30,013,500



深圳险峰 6,234,000 20,011,140



苏州宏强 3,117,000 10,005,570



2)先决条件



投资人支付该次转让价款的义务应以下列每一条件在该次转让交易的成交日时或该次成交日之前被投资人确认已满足或被投资人书面豁免为前提:



a)转让方保证在成交日在重大方面仍然是真实和正确的,转让方履行了签署日至成交日期间的承诺;



b)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法律、政府机构或第三方的行为;c)本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交易文件已经相关签约方适当授权的代表签署和生效;



d)转让方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已经通过决议,批准进行本次交易并签署交易文件;



e)自本协议签署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f)转让方在本协议和其他交易协议下无任何违约行为,或者该等违约行为已经按令投资人满意的方式得到及时纠正;及



g)转让方已向投资人交付了签署日期为成交日并由其签署的确认函,确认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



3)过渡期限制



合并、分立、解散、清算、重整、破产、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变更公司的股本结构;宣布或支付利润分配;发行证券;变更主营业务;回购股份;及针对上述各项签署协议或做出承诺。



2、蓝色光标与深圳明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



9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明曜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以人民币3.21元



/股的价格,即合计人民币肆佰万零贰仟捌佰柒拾(RMB4,002,870)元的总价款,合计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公司的1,247,000股股份。



2)先决条件



投资人支付该次转让价款的义务应以下列每一条件在该次转让交易的成交日时或该次成交日之前被投资人确认已满足或被投资人书面豁免为前提:



a)转让方保证在成交日在重大方面仍然是真实和正确的,转让方履行了签署日至成交日期间的承诺;



b)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法律、政府机构或第三方的行为;c)本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交易文件已经相关签约方适当授权的代表签署和生效;



d)转让方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已经通过决议,批准进行本次交易并签署交易文件;



e)自本协议签署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f)转让方在本协议和其他交易协议下无任何违约行为,或者该等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