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0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7459 证券简称:帝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 666 号,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忠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程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半年度报告已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拟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亚丽女士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亚丽女士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不超过15,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自吴忠先生和王亚丽女士向公司发放借款之日起 3 年,借款期限内不收取利息。吴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亚丽女士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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