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京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旭京股份资讯
2018-09-17 15: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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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7


上海旭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1号楼C座1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
出于长期战略和规划的考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成本,扩大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股转系统报送终止挂牌申请的相关材料,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

为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的相关文件;
(4)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处置措施》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以靖、黄勇针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有异议的股东承诺,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未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2)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2.回购价格按照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或该异议股东取
得该部分股票时的价格回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回购价格、回
购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3.回购有效期限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决定之后10
日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
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
上述回购义务。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信息:

联系人:吴慧敏

联系电话:021-60391525

联系传真:021-60391522

联系人邮箱:lucy_wu@sunjoymarketing.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1号楼C座101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可以现场、信函、及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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