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837446 证券简称:旭京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旭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10点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12点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1号楼C座1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单位股东参照前述要求办理。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有合理理由无法出席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 股东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单位股东参照前述要求办理。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5日上午09点00分至10点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1号楼C座101室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慧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1号楼C座101室
联系电话:021-60391525
传真: 021-603915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旭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旭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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