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集团: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蓝天集团资讯
2023-02-03 17: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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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03


证券代码:837443 证券简称:蓝天集团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为配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相应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原则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指定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将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为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孰高值,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3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经异议股东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票的交易流水单(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则被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履行回购承诺。
(七)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伟丽

联系电话:13818510989

邮箱:13818510989@163.com

联系地址:阜宁县滤料产业园 18 号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
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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